四人涉訛稱客戶投保 騙保險公司發放140萬佣金 判囚20至41個月

Date: Category:社会新闻 Views:3 Comment:0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4人,包括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3名下線代理,涉嫌訛稱多名客戶投保,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花紅及獎金共逾14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最低職級的下線代理處理保單申請後,將獲發放的佣金等款項全數「上繳」予區域經理,及後收取數千元報酬。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已認罪,餘下3名被告,即該前區域經理及兩名下線代理,今(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0至41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四人,包括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3名下線代理,涉嫌訛稱多名客戶投保,串謀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花紅及獎金共逾140萬元。(資料圖片)

四被告分別判囚10至41個月

四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分別為許藝馨(61歲),為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前區域經理;兩名富通保險前保險代理,黃鳳儀(66歲)及余尚偉(40歲);以及富通保險前保險代理周靜文(33歲)。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斥責各被告違反誠信,利用審批保單的漏洞,製造虛假保單申請以謀取私利。法官指,許藝馨及黃鳳儀是案中主謀,從勾當中獲得最多利益,二人刑責相若,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同判囚41個月。另外,余尚偉因承認控罪及協助控方舉證,刑期由33個月扣減至20個月。另一名認罪的同案被告周靜文,則於早前已判囚10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四人,包括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3名下線代理,涉嫌訛稱多名客戶投保,串謀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花紅及獎金共逾140萬元。(資料圖片)

詐騙富通保險批出保單涉款140萬

廉署早前接獲投拆,發現2020年7至9月案發期間,許藝馨任職區域經理,黃鳳儀、余尚偉及周靜文為其下線代理,職級依次由高至低。周靜文若成功銷售保險產品,她及同案三名被告均會分別獲發佣金及上線佣金。四人如達到銷售目標,亦可獲發季度花紅及年終獎金。

案情透露,富通保險於案發期間接獲32份報稱由周靜文經辦的保單申請。四人向富通保險訛稱該批保單均由相關保單持有人申請投保,詐騙富通保險批出保單並向四人發放薪金、佣金、上線佣金、季度花紅及年終獎金共逾140萬元。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四人,包括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3名下線代理,涉嫌訛稱多名客戶投保,串謀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花紅及獎金共逾140萬元。(資料圖片)

佣金花紅「上繳」區域經理 兩下線代理收數千元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周靜文雖然報稱經辦涉案投保申請,但當時她根本不在香港。大部分涉案保單持有人對有關保單不知情,亦沒有申請投保及未曾就該等保單繳付保費,涉案保單其後因「斷供」而失效。

調查又發現,部分涉案保單的保費實際是由許藝馨支付。余尚偉及周靜文獲富通保險發放佣金及花紅等款項後,全數「上繳」予區域經理許藝馨,二人其後分別獲取5,000元及3,000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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