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紀律部隊人員,2019年8月曾被警方拘捕,兩年後和工作部門會面,今年5月被通知要被革職。她指公務員事務局作決定時,未考慮她與部門會面時,因受剛分娩及愛犬離世影響,令她無法記起被捕前的細節。惟局方卻指她作為紀律部隊人員,應難以忘記被警員截停和拘捕前的細節,不接納其其說法,但她認為任紀律部隊和記憶力強沒有關連,質疑局方的決定不合理,昨(7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革職的決定。
女申請人為陳嘉恩(譯音),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
申請書透露,陳涉案時為紀律部隊人員,於2019年8月被警員截停和拘捕。她於2021年2月和工作的部門會面。公務員事務局於2025年5月7月發信通知陳被革職,並於5月8日生效。
會面時剛分娩及愛犬離世
陳稱她本年初曾向局方提交書面陳詞,提及和部門會面時,剛分娩3個月,出現孕婦生育後記憶力衰退情況,加上當時只專注照顧初生嬰兒,精神壓力沉重,長期睡眠不足,無法記起很多細節,記憶也可能重疊混淆,加上陪伴本人多年的愛犬亦剛離世,情緒大受打擊,嚴重影響會面表現。陳指局方未有考慮其說法,或考慮其解釋後,但未有提供充夠理據解釋拒絶其說法的原因。
局方不信陳忘記細節的說法
此外,局方指陳涉案時任紀律部隊,加上被警員截停和拘捕是令人難以忘記的事情,難以相信陳稱忘記細節的說法。
任紀律部隊和記憶力強無關連
但陳指,她被捕後1年半才和部門會面,加上警方已表明調查完結,她相信事件已告一段落,沒有刻意記著案發當天的事情。她續指,任紀律部隊和記憶力強沒有關連,記憶力強不是任紀律部隊的條件,紀律部隊也有就記憶力提供特別訓練。紀律部隊人員在法庭作供前,也依賴記事簿助他們恢復記憶。此外,陳在被捕後保持緘默,沒有文件紀錄幫助她在會面時,喚起案發時的細節。因此,陳認為局方的決定不合理。
加入公務員隊伍逾10年
陳又指,遭局方革職後,被剝奪退件福利和其他相關福利,包括未放取的年假、停職期間的薪金。她加入公務員隊伍逾10年,一直紀錄良好,多番被上司嘉許,革職的決定對她造成過份壓迫。
案件編號:HCAL175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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