玳瑁歸海|全球瀕危「海龜」一年前長洲擱淺獲救 漁護署放歸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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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瀕危海龜玳瑁去年於長洲南氹灣擱淺,其後由漁護署人員救獲,並送其至香港海洋公園觀察護理,漁護署今日(12日)於香港南面水域將該玳瑁放歸大海。

漁護署今日(12日)於香港南面水域將一隻玳瑁放歸大海。(政府新聞處)

該玳瑁於2024年7月在長洲南氹灣擱淺被市民發現,其後由漁護署人員救獲。經初步檢查後,牠被送往香港海洋公園,由該園獸醫進行詳細評估及持續觀察護理。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該玳瑁重約11公斤,背甲長度約47厘米。經海洋公園獸醫評估,其健康狀況良好,適宜重回大海生活。

漁護署植入晶片以便日後辨識身分 背甲裝衞星追蹤儀

放歸大海前,漁護署為玳瑁植入晶片和扣上合金標誌,以便日後辨識身分,並在其背甲安裝衞星追蹤儀,追蹤其動向和覓食地點,藉此蒐集數據,制定保育措施。漁護署表示,會與各地保育機構分享所得資料,以加強合作,合力保護海龜。

玳瑁屬於全球瀕危的海龜品種,間中在本地水域出現。所有野生龜類(包括海龜)在香港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任何人士未經許可,不得捕獵、故意干擾、管有、售賣或出口海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此外,所有海龜品種亦已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在香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海龜,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護署呼籲,如市民發現海龜的蹤影或涉及海龜的涉嫌違例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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