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查錫我被恒生銀行入稟追1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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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查錫我昨(11日)再被恒生銀行入稟區域法院興訴,指他於2010年曾申請透支限額,恒生其後取消了其額度,惟銀行多次要求還款不果,故入稟向查追討約10.3萬元的透支貸款、相關利息及訟費等費用。

原告人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被告為查錫我。

查錫我亦曾是廉署的前總調查主任。(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入稟狀指,被告為原告的客户,原告不時向被告提供各種信貸服務,包括一份於2010年6月9日簽訂、有關申請20萬透支限額的融資協議書(Facility letter)。

仍欠款約10.3萬元

在2024年8月16日左右,原告取消被告的透支額度,並要求被告償還款項,並2025年7月29日再向被告發出信件要求還款。但在多次催促下,被告仍未還款,截至2025年8月6日,被告的透支戶口結欠約為港幣10.3萬元。

原告遂就此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被告償還款項、有關利息及訟費等費用。

案件編號:DCCJ448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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