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保護傘 微型保險納新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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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將婚姻關係的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納入,其中也包含陸配。(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將婚姻關係的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納入,其中也包含陸配。(本報資料照片)

為推動普惠金融,金管會14日公布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注意事項》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將婚姻關係的新住民及其家庭成員納入,也包含陸配,估計至少46.8萬名新住民受惠,公布後立即實施。

金管會2009年推動微型保險,已經有28家保險公司,包含15家壽險、13家產險辦理。微型保險主要保單有1年期定期壽險、1年期傷害險與1年期實支實付險,保額上限分別為50萬、50萬與3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這次修正微型保險法規重點在於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過去新住民多以經濟弱勢或低收入情況投保微型保險,透過以「其他經濟條件」加入微型保險,這次金管會將「特定身分條件」納入,未來新住民將以婚姻方式、身分認定的方式投保。

蔡火炎表示,推動微型保險多年,每年都會檢討成效,目前微型保險可承保的特定身分民眾有農民、漁民、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並持續思考哪些族群有微型保險需求,金管會是與移民署、產壽險公會討論溝通後,優先納入在台居留的外籍配偶加入。

就過去金管會3次針對「身分」修正微型保險的範圍,分別在2014年提高經濟弱勢所得上限、納入農民;2018年將承保對象的家庭成員納入;及2021年將領取中低收入老人津貼者及其家人納入;此次是第4次修正。

據統計,2025年上半年微型保險保費收入為6048.6萬元、承保人數70.1萬人。開辦至今,微型保險理賠金額約5.7億元。

金管會表示,微型保險推動目的在於使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族群每年能以負擔得起的保費,享有基本保險保障,並鼓勵保險業者善盡社會責任,這次新增新住民及其家人納保,可擴大微型保險保護傘、照顧更多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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