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批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被政府指未能信納可繼續履行合約,即時停用並報警。
警方聯同海關今日(18日)表示,拘捕涉案公司拘捕兩夫婦,分別為董事及股東,同時正追緝一內地男子。兩夫婦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某品牌供應商提供,但內地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署澄清從沒有與香港公司合作向特區政府供應產品。追查發現供港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廠房,海關會到東莞水廠調查衞生規格。
警方在牛潭美一個貨倉內發現2.6萬枝同批次的飲用水,相信另有3萬支已送到各區,政府化驗證實可安全飲用。據警方初步了解,物流署「找數期」為供應服務後30日,相信尚未向涉事供應商支付任何款項。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今年3月政府物流署透過招標購買政府港島及離島區辦公室的飲用水,6月批出合約予一間服務商。該服務商聲稱飲用水由一間內地供應商提供,惟該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署,指未向政府物流署提供任何飲用水,亦沒有授權任何人向政府物流署提供任何飲用水。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表示,警方8月15日接獲物流署相關舉報,稱收到內地供應商發信澄清,指公司根本沒有生產過相關飲用水,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警方商罪科翌日接手調查,並接觸該內地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認識中標公司,亦沒有與其他水樽標籤上的供應商合作供水,負責人僅記得曾與捕人及被通緝人士曾與他接觸,索取了公司的水質報告,之後雙方未有再接觸。標籤上的其他兩間公司亦表示與被捕人及公司沒有合作關係。
警方今日在被捕人公司的北角辦公室及鯉景灣住所,拘捕一男一女,年齡分別57及61歲,二人為夫妻,分別擔任涉案公司的董事及股東。警方在行動中,檢獲被捕人簽署投標書的文件,內容訛稱飲用水由內地供應商生產,以及電腦、手提電話、銀行文件等,稍後會作進一步分析及調查。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同時通輯一名內地男子,相信他有份參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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