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鑫鼎鑫曾向樂百氏索報告 據悉標書驗菌要求極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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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間政府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取得5,294萬元合約,警方及海關以涉嫌詐騙拘捕涉事公司一名股東及董事,同時通緝一內地男子。警方今日(18日)在記者會指,鑫鼎鑫曾聯絡樂百氏索取水質報告,之後未有再聯絡商討合作。警方相信被捕人將報告交給物流署,企圖令署方信服飲用水的品質達到合理水平。《香港01》獲悉,政府3月招標時只要求供應商檢驗食水中3種細菌含菌量,未有指明檢驗重金屬水平。

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批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被政府指未能信納可繼續履行合約,早前被即時停用並報警。(廖雁雄攝)
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被政府指未能信納可繼續履行合約,早前被即時停用並報警。(廖雁雄攝)

招標文件僅要求檢驗3種細菌含菌量

據了解,政府物流署3月時就飲用水招標的文件,對食水安全要求「極基本」,僅要求服務供應商檢驗3種細菌的含菌量,只要不超標便合格。至於重金屬含量,據了解標書並沒有訂明任何標準及要求。

《香港01》正向物流署了解招標要求及細節。

據了解,政府物流署3月時就飲用水招標的文件,要求服務供應商檢驗3種細菌的含菌量。(廖雁雄攝)

警方:被捕人及被通緝內地男曾向樂百氏索取水質報告

警方引述製造商樂百氏(廣東)飲用水負責人指,不認識中標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但記得被捕人及被通緝的內地男子曾接洽,要求索取水質報告,其後雙方未有再接觸。

當香港傳媒廣泛報道飲用水品牌後,樂百氏8月致函物流署,稱未曾提供或授權任何人提供飲用水予港府,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

警方料有人索報告以令物流署相信品質

警方初步相信,涉案人士索取樂百氏的水質報告,再提交給物流署,證明飲用水水質水平。

初步相信佢係攞啲資料嚟去交畀物流署,從中令到物流署相信啲水係達到一個合理嘅水平。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

現時有3萬桶水已運獲香港島及離島各區,政府上月曾兩度檢驗,今月15日再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證實可以安全飲用。警方稍後會於牛潭尾的貨倉的2,600桶水中,再抽查樣本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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