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財委會18日考察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業務概況。(圖片來源/立法委員賴惠員臉書)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財源結構將有新變革。金管會規劃自2026年起,將由金管會設置的「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補助評議中心年度基本運作經費,首年預計編列新台幣1億2748萬元。此舉意味著,長期以來評議中心依賴的財源之一、向金融機構收取年費,將不再適用,可望邁向更獨立的財源結構。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於2012年,至今已步入第13個年頭,肩負著維護國內金融消費者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的使命,近年來更強化金融領域的教育宣導。
評議中心的財源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其中一個是年費,按照金融機構營收比例收取;另一項則是服務費,依照各金融業進入評議案件負擔評議產生的成本。
評議中心規劃不再向金融業收取年費,避免「球員兼裁判」
但評議中心負責處理金融業與消費者之間的爭議,卻高度仰賴金融機構所繳納的年費,以維持基本運作,因此也經常被外界質疑立場難以中立,恐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立法院財委會18日首度實地視察評議中心,包括民進黨立委賴惠員、國民黨立委羅明才、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林志憲等人出席。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提到,評議中心應本於中立原則,從消費者權益出發,公正協調處理相關糾紛,然而台灣金融業較為強勢,加上評議中心的年費是跟金融機構收取,關心如何從中取得平衡?
對此,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也回應,預計將於2026年起不再向金融業者收取年費,而是改由透過金管會的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進行補貼,預計首年編列1億2748萬元,以確保財務與人事獨立。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林志憲也表示,相關預算將在今年送入立法院審查,若獲通過,2026年起即可上路;至於作為另一項財務來源的「服務費」,仍維持使用者付費原則,由金融機構業者自行負擔評議所產生的成本。
21位評議委員避免利益衝突,不得在金融機構任職
對於人事上的中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指出,目前21位評議委員皆未在金融機構任職或擔任獨董,多數為學界專家,可避免利益衝突。
另外,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今(2024)年上半年案件主要包含諮詢1.8萬件、申訴7737件以及評議3167件,申訴暨評議案紛爭解決率已超過4成。
杜怡靜也表示,隨著金管會將部分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的適用對象,評議中心內部也規劃融資租賃公司納管爭議案件的必要因應措施,像是設置業者聯繫窗口、組成專案小組整理前導案例、內部教育訓練等,後續也會因應虛擬資產服務專法做相關準備。
更多信傳媒報導
川普對歐日韓汽車關稅遲遲未降 日本1車商每小時損失68萬美元
林俊憲子弟兵提案 台南議會通過加碼普發現金 黃偉哲允9月底做最終決定
不畏川普300%半導體關稅 台股創歷史新高 鴻海重返210元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