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被指於2020年疫情期間召開記者會,指有美容院假借「醫學」名義如常營業,有醫美公司稱曾被袁點名批評,惟該公司實以診所經營,指袁的言論屬誹謗。袁今(29日)就指控在高等法院出庭自辯,稱當時以公共衛生為由召開記者會,至今仍相信其當時說法,袁又否認為個人目的召開記者會,因他看到當時的政治環境,已知其政治生涯在倒數。
原告為名人醫學美學有限公司,被告為袁海文。原告指袁於2020年12月18日召開記者會,聲稱有美容中心違反政府停業令,曾點名包括原告的公司,並形容這些公司為了牟利,不配合防疫政策,「等同食緊公營醫護既人血饅頭」。原告稱其公司是「診所」而非美容院,指袁的言論構成誹謗。
袁承認其發言不是法律意見
袁今作供時指,涉案時他是以深水埗區議員、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和民主黨消費權益及醫療政策副發言人身份,召開記者會。他在記者會上指原告假裝「診所」,違反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原告質疑袁不具專業資格就有關條例提供意見。袁同意他不是律師,其所發表的不是法律意見。
承認若有索取法律意見會更好
原告即指袁發言前應尋求法律意見,袁承認當時未有這樣做,但指政府草擬相關法例時,都想一般人看得懂,他閱讀條文時,也非常小心,曾經和醫生等討論。他同意,索取正式法律意見會更好,因為可以加強說服力,但不一定要取得法律意見,才可表達其意見。
若法庭裁定令他心悅誠服願道歉
袁續指,至今仍相信他在記者會所言屬實。原告問,若法庭裁定其說法是錯誤,袁會否向原告道歉。袁稱若法庭的裁定令他心悅誠服,他可以向原告道歉。除非法庭裁定針劑注射不是美容目的,他否認指美容目的提供療程無論是否由醫生進行,都是違反第599F章。
召開記者會想社會配合政府政策
袁又指當時疫情嚴峻,政府才頒布停業令。他為了公共衛生,才召開記者會 ,希望社會配合政府政策,政府亦做好執法工作。
當時已知政治生涯在倒數
原告續問,袁召開記者會是否個人目的或動機,袁否認,並指在2020年11月後,香港的政治環境令他知道,其政治前途和議員生涯已開始倒數,他已不再考慮日後可成為立法會議員,強調召開記者會,只是回應公眾的擔憂。
案件編號:HCA1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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