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地產發展商華南城,年報揭至2004年底的總負債達609億元,今年初遭債權人花旗國際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高院法官陳靜芬早前已頒令華南城清盤,今(11日)再頒布判辭解釋理由。陳官指,根據記錄,華南城去年淨虧損達89億元,儘管今年首6個月租賃等收入已改善,但營運收入只有約3千萬元人民幣,明顯無力償還款項,亦無法提出合理的債務重組,認為再押後亦無補於事,故頒令華南城清盤。
呈請人為花旗國際有限公司,向華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花旗國際為華南城美元債券的受託人。
判辭提到,華南城為房地產發展商,以「華南城」品牌,在內地八個主要城市經營大型綜合物流及貿易中心。自2009年9月起在香港交易所的主板上市,股本(paid up capital)約為93億,最大的股東為SEZ 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共持有29.28%的股份。
首6月營運收入約3千萬人民幣
判辭透露,華南城明顯無力償還款項,亦承認出現財務危機。在2024年度,公司錄得89億的淨虧損,儘管公司透過經營或租賃等業務,收入按年改善,在本年首6個月的營運收入約為3千萬人民幣,但與淨虧損相比,這些收入似乎微不足道。
債務重組方案並無進展
陳官認為,華南城並無合理的債務重組可減輕公司的離岸債務,及恢復其償付能力。從公司提交的文件可見,他們多次撤回建議書,其後又被專責小組(AHG)以完全漠視要求,及商業參數為由拒納建議書,反映在過去三個月中,他們執行債務重組的方案,並無任何實際進展,甚至無法支付談判擬議重組的工作費(Work Fee)。
陳官續指,2025年7月15日,公司向專責小組提供進一步的債務重組建議書,但小組拒納,因為該建議書很大程度上,只是重複之前建議書中的內容,並無任何「有意義的改善」。
少數人反對呈請但未提出有效解釋
法官認為,因為公司無法提出令專責小組接納的方案,法庭再押後呈請亦無任何實際效用。儘管Fine Vision及另外兩人以個人名義提交了反對呈請,但他們只持有公司15.8%的離岸債券,亦沒有提出有效的理由解釋,為何在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以及沒有可行債務重組建議的情況下,押後該公司的清盤呈請最符合債權人整體的最佳利益。
案件編號:HCCW5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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