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旬醫生關國安涉5年前在停車場內,向一名當時21歲診所女護士上下其手,並一邊說:「我控制唔到…..」醫生否認指控,並指事主想他當其「Sugar Daddy」,因未成功而才誣告他。醫生一度裁定非禮罪成,上訴得直後,早前在九龍城法院重審。裁判官曾慶東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裁決,認為辯方指事主誣告說法不合理,再裁定醫生非禮罪成,判監6星期。
被告關國安,65歲,醫生,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0年3月14日在尖沙咀海運大廈停車場及其私家車內猥褻侵犯女子X。
事主X在2017年已在被告診所工作
女事主案發時21歲,她自2017年起在被告的診所當助理護士,負責處理文書事務。當發當日X首次與被告單獨午膳,X上了被告的七人車往尖沙咀午餐,被告駕車駛至海港城的停車場並下車後,被告突然拖住X的手,X稱她曾問被告:「你係咪當我女呀。」被告回應:「一半一半啦。」被告午膳期間提及他可資助X 修讀護理課程,並問X:「你係咪想做我girlfriend。」
被告摸X胸並稱失控
午飯後,X上被告車的後座,被告半個身進入車廂欲拉開X的口罩,又隔著X的衣服在難X左胸上打圈,並伸手入X的連身裙,隔著胸圍撫摸X的左邊乳房約1分鐘,期間被告有稱:「我失控,我失控,我控制唔到……」
X與被告關係良好無理由誣告
曾官裁決時指,X在診所工作時,與被告關係良好,無理由要誣告被告。X亦未有向被告示愛,若X如辯方所言,有意圖想被告做其「Sugar Daddy」,不可能工作至案發前都沒有跡象,認為辯方說法不合情理。
被告警誡下有提伸手入X的裙內
辯方另質疑,X未提她當時未戴安全帶,曾官認為被告警誡下已提及伸手入X的連身裙撫摸其腰部,顯示即使有佩戴安全帶,被告仍有機會作出同類行為,故裁定他非禮罪成。
兩次審訊至今歷時5載
辯方求情指,被告1960年在柬埔寨出生,年幼喪父,其後流落到泰國難民營,輾轉到澳洲讀醫科,1994年來港執業,與妻育有3名女兒,家庭須依賴他供養。被告患睡眠窒息症,須靠呼吸機入睡。他因本案感到焦慮。上次判刑時已還押21天,案件至今已5年,他經歷兩個審訊,望法庭輕判。
衝動犯案致名譽受損或未能行醫
曾官判刑時指,案件重審,事主要兩度出庭,她作供時情緒波動,更要中斷休息以平復心情。被告是她的老闆,她亦需要這工作,她要鼓起很大勇氣挺身而出指證被告,並即日辭職。考慮到被告並無刑事紀錄,只是一時衝動犯案,重犯機會低,本案亦令其名譽受損,並要接受醫務委員會的紀律聆訊,最終判他入獄6星期。
案件編號:KCCC790/2024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