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疑遭狗咬後想報復殺狗 在公園放置老鼠藥 判囚2周准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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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退休老翁疑因曾遭狗咬後,涉在大角咀休憩花園內放置老鼠藥疑想報復,但遭清潔工人發現。老翁早前承認2項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斥被告令到動物有機會受影響,判囚他入獄2星期,但准緩刑2年。

承認兩項虐畜罪(72歲,退休人士),被控2項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25年2月1日及23日,於九龍旺角聚魚道休憩花園企圖殘忍地虐待狗隻。

的士司機陳輝旺的死因研訊,兩度在西九龍法院的死因庭研訊,均被裁定「非法被殺」。(資料圖片 / 梁碧玲攝)

官斥被告下毒任何動物都有機會受影響

裁判官鄭念慈指案情嚴重,被告在沒有特定目標的情況下投毒,任何動物都有機會受影響。考慮到被告已還押7日,沒有同類的案底,身體狀況欠佳,且有向動物機構捐款5千元,反映其悔意,終判被告監禁14日,緩刑2年。

被告曾中風致行動不便

辯方求情指,被告退休前任地盤工人,現依賴高齡津貼4,200元維生,育有兩子女。被告今年3月中風,現時行動不便,更患慢性腎衰竭及焦慮等,醫生建議被告須定期洗腎。

清潔工掃地發現藍色顆粒

案情指,公園清潔工今年2月掃地時發現地上有藍色顆粒狀的物體,其上司翻查閉路電視,發現疑似被告所為。康文署職員之後在花盤查看,發現1個印有老鼠蠟的可載封膠袋,遂報警求助。

被告被捕認想毒死狗隻

在同月23日,保安再次在地上發現藍色顆粒狀的物體,上司再報警求助。被告同日被捕,他在警誡下直認犯案,並指早前曾在公司遭狗隻咬腳,故想狗隻服用老鼠藥後中毒身亡,遂將毒藥散落在公園地下。被告稱,不知道狗隻服用老鼠藥後會否身亡,稱見過人類服用老鼠藥後沒死。

案件編號:案件編號:WKCC293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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