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父涉自患輕度智障的繼女11歲起,幾乎晚晚爬上繼女床上把她強姦,繼女因怕懷孕,13歲上性教育課時告知老師,並揭繼父曾見到她在街上被人碰胸,回家以教育為搓其胸。繼父今(28日)於高等法院承認5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事主親母撰信為被告求情,但只提及關心被告和她與被告所生的兩名兒子,官覺事主母對女兒毫不同情表示關注,把案押後至12月19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
被告CCH(35歲,鋁窗工人)承認5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案發在2021年至2023年間。
X未獲告知被告非其生父
案情指,X母在2010年誕下X後,便與X的生父分開。X在3歲時被診斷有自閉症和輕度智障。X母與被告在2013年交往,再誕下2子,5人同住涉案荃灣單位。X母不曾告訴被告不是X的生父。
趁X母洗澡上X床強姦
案發於在2021年及2023年,X當時11至13歲,被告幾乎每日與X性交。被告多次趁X母洗澡時便爬上X的床,強行脫下X的衣服與她性交,期間沒有用安全套。X被侵犯時表明拒絕,並用腳踢開被告,被告沒理會繼續性侵,令X感到很痛。X問過被告是否知道那樣做她會懷孕,被告說不會。
見X在街被人撞胸回家搓X胸
此外,有次X與被告上街,被告見到X被人撞到胸部但沒反應,他回家後搓X的胸部,以滿足其性慾之餘,又「教」X被人摸胸時應怎樣做。X望住被告稱:「吓!」被告即斥X不懂保護自己。
被告遭X母質問只認摸胸
X在2023年9月上性教育課時,告訴老師她遭被告性侵,她怕會懷孕。X母得知後質問被告,被告稱他只摸了X的胸部,沒強姦X。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曾非禮X及與她性交。
X母求情只同情被告
辯方呈上X母的求情信,法官陳嘉信關注X母只提到同情被告,對X卻隻字不提,並稱:「(X母)似乎對受害人毫無同情心。」陳官直言這令他感到不解,欲了解更多以考慮量刑,著辯方向X母了解,又下令索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押後至12月19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 39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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