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驗車中心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自其公司於2024年被廉署調查後,其牌照被吊銷,他之後兩次參與運輸署的驗車考試,均被裁定不合格,令他失去驗車資格。該負責人認為,應考的3人均具豐富驗車經驗,全部被裁不合格覺不尋常且不合邏輯,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今(31日)下判辭指,指該負責人提出司法覆核後,署方已覆核其成績,仍裁定他不合格,該負責人亦有檢閱試卷和答題紙等。法官認為,再作司法覆核亦已成學術討論,拒批覆核許可。
申請人為柳洋豪,答辯人為運輸署署長。
柳的公司遭廉署調查後被吊銷牌照
判辭透露,柳洋豪原為驗車中心的認可車輛測試員和負責人,受聘於運輸署其中一間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幫得手」遭廉署調查後,其牌照至2024年6月被吊銷。
柳於2006至2023年均通過考試
根據守則,測試員和負責人每年都需完成運輸署的課程和通過考試。於2006至2023年,柳都出席課程和通過考試。
牌照被吊銷後兩次考試均不合格
「幫得手」被吊銷牌照後,柳於2024年8月出席課程,但未能通過考試。柳於同年9月再考試,仍然「肥佬」。他原獲安排11月再考,但他缺席。
柳質疑3名富經驗的人全不合格不尋常
柳稱出席該考試的3個測試員和負責人,全部都考試不合格,他們均是來自同一個驗車中心的測試員和負責人,出席相同課程,全部都經驗豐富,但全部考試不合格,形容情況極不尋常和不合邏輯。
同年12月失去負責人資格
他同年11月致電署方,要求就考試結果提上訴。署方其後以電郵回覆,指任何關於考試結果的查詢,應透過驗車中心向署方提出。他於同年12月獲告知失去負責人的資格,他遂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署方以公平和公開的態度覆核其考試結果。
署方覆核結果維持不合格
他提出覆核後,署方覆核柳的結果,仍維持其成績不合格,但柳可以提出檢閱試卷和答題紙,及署方覆核後的答題紙等。柳遂檢閱答題紙,對評分感不滿,又指責署方拒提供試卷的副本等。
官指再作司法覆核變學術討論
法官則在判辭指,柳不滿署方的決定,是署方要求任何關於考試結果的查詢,應透過驗車中心向署方提出,當中包括檢閱試卷和簽題紙。惟法官指,柳已達致其目的,署方已覆核其考試成績,柳亦可以檢閱其試卷和簽題紙。法官認為,柳的司法覆核已成學術討論,因此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案件編號:HCAL 24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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