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旬商人疑因捲入商業糾紛,在灣仔被推上客貨車,之後被人用牛肉刀指嚇,被打至流血及搶去銀包,其信用卡被人取走逾25萬元。其中一人更涉致電其妻要求120萬元贖金。警方事後拘捕4男疑與案件有關,他們否認綁架和搶劫兩罪,案件今(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開案陳詞透露,商人被擄走途中,客貨車曾爆胎,被告們要召另一車到場換車。另外雖然有被告曾致電向事主妻要求贖金,但不久後便把商人放行。
4名被告:胡烱豪(36歲)、莊梓峯(36歲)、蔡家寶(34歲)和歐陽俊雲(39歲),被控一項綁架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2至3日,在港連同他人,在違反男子梁金有的意願下,以武力或欺詐方式將他帶走或禁錮,意圖用以交換釋放他的贖金或利益。
涉搶劫約25萬元
首3被告被控一項搶劫罪,指他們2020年7月2日,在港連同歐陽俊雲及其他人搶劫梁金有104,452元,及147,470元的據法權產,另劫去梁的4張銀行卡及一部流動電話。
事主在灣仔被人推上客貨車
控方案情指,事主和首被告、首被告胞弟有商業糾紛,首被告要求事主還款但不果。事主於2020年7月2日在灣仔駱克道街市外,被人推上一部客貨車。當時次被告坐在司機位,首被告坐在副駕位置。第四被告和另一位不知名人士亦在車上。
事主被打後被搶走銀包
首被告在車上叫事主還錢,之後有人以牛肉力指嚇及襲擊事主,事主被至流血,眼鏡也被打爛。眾人亦搶去事主的銀包,及銀包內的兩張信用卡。
客貨車途中爆胎要換車
該車駛至石澳鶴咀時,其輪胎爆裂。第三被告開另一架車到來,期間不知名男子離開。此外,眾人等待第三被告期間,首被告致電事主妻子,要求事主妻子把120萬元存入首被告的銀行戶口。
事主最終獲准離開
第三被告開車扺達,接走眾人。當車駛至大潭道,首被告下車。該車再駛至大角咀,第四被告再離開。其後,第二和第三被告收到指示,才讓事主離開。此外,涉案閉路電視片段拍到,首被告和第四告曾以事主的信用卡提款。
首被告認曾致電事主妻子
4名被告其後被捕,首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曾向事主追收款項,亦因此致電事主妻子,但他否認涉案時身處現場。此外,次被告曾租用涉案客貨車,他亦曾在涉案時向一名叫「肥寶」的人士傳送訊息,稱:「點樣搵地方安置」。
第三被告稱後來才知挾持個阿伯
第三被告被捕後則指:「唔關我事㗎,係莊梓峯叫我幫手車人,後尾我先知,阿豪佢哋挾咗個阿伯。」至於第四被告,控方指警方在涉案客貨車檢獲水樽,在水樽驗出第四被告的指紋。
案件編號:HCCC26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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