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發展商之子鄒漢光再販毒 官認為有潛在散播風險 囚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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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藏毒前科的老牌地產商榮國企業創辦人鄒耀華的67歲兒子鄒漢光,涉在2021年毒品案保釋期間,再在西半山單位藏有市值約7000元的毒品,單位被發現有電子磅和膠袋。鄒早前在區域法院認販毒及藏毒等罪。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指,被告家中被搜出電子磅和膠袋,加上他有前科,散播毒品的潛在風險極高,判監23個月。

薄扶林住所發現毒品

被告鄒漢光,67歲,報稱退休。他承認一項販毒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指他於2023年9月19日,在薄扶林道裕仁大廈某單位,販運含有6.56克和1.21克冰毒、3.27克、3.20克及0.53克草本形態大麻、0.96克可卡因、内含尼古丁的49.3克固體以及10片内含氯氮平的片劑,市值為港幣7044元。

被告鄒漢光在區域法院因販毒罪被判囚23個月。(黃浩謙攝)

曾因販毒判囚16年

謝官判刑時提到,被告來自相當富裕的家庭,父親是發展商,透過發展物業致富。被告在雙親去世後獲分派股份,收入來自股份分紅和顧問費。被告早年移居加拿大,直至結婚後回流,他在2000年初次接觸毒品,曾因販毒罪被判監長達16年,他在2019年出獄後再涉藏毒。

藏毒在家不代表沒有散播風險

謝官不接納辯方稱被告在家中收穫的毒品沒有散播風險,認為警方撿獲了電子磅和膠袋,散播毒品的潛在風險極高,就販毒罪判監22個月,藏毒罪則判監2個月,考慮量刑整體性後將1個月分期執行,共判囚23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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