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假文件誘騙投資者逾4億日圓 渣打前經理今認罪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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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調查一宗銀行職員貪污案,揭發4名銀行職員協助不法集團簽發虛假銀行文件,並訛稱數間聲稱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銀行戶口持有共逾370億港元,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超過4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5名被告中有3人已認罪,今(11日)再多一人認罪,4人均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5名銀行職員早前協助不法集團簽發虛假銀行文件,誘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數間公司投資。(資料圖片)

39歲的被告梁浩賢,原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客戶經理,他今日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另外兩名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胡文浩及陳德政,同38歲,以及自僱財務顧問羅文輝,51歲,早前已承認共五項串謀詐騙罪名。

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提訊,四名被告均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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