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三(13日),一名台籍蔡姓律師在社交平台爆料,指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疑有大陸籍律師違法擔任一家奧地利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周四(14日),台中地檢署回應指,外籍律師非經法務部許可,不得執行職務,全案已分案調查。
蔡姓律師在Threads發文表示,周三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發現一名大陸籍律師違法擔任訴訟代理人,他當庭反對,對方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蔡表示,若容忍恐開啟先例,讓境外人士繞過資格審查進入台灣司法體系,不只侵蝕本土律師專業,更威脅司法安全與台灣安全。
當地聯合會稱,當時大陸律師向法官要求以這家奧地利公司的「公司法務」身分擔任訴訟代理人,蔡姓律師知悉此名大陸人士的身分,遂當庭向法官提出異議,雙方於庭上爭辯,法官並未同意准許此名大陸律師以公司法務擔任訴訟代理人,但接受此名大陸律師擔任這家奧地利公司的送達代收人,使法院方便在台灣送達文書給奧地利公司。
台中地檢署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取得律師資格的律師,為「外國律師」;其非經法務部許可,並於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不得執行職務,在律師法中有相關規定。
中檢提到,貼文所指的不詳訴訟代理人涉有違反律師法的犯罪嫌疑,檢方已主動分案,指派檢察官查辦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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