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獨立性 金融評議中心年費改由金管基金補助

Date: Category:财经 Views:1 Comment:0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5年08月18日電)金融評議中心過往主要收入來源為向金融業收取年費與服務費,外界質疑影響獨立性。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今天表示,評議中心115年年費部分,預計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基金編列1億2748萬元補助,確保財務與人事獨立性。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上午考察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包括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民進黨立委賴惠員、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林志憲皆親自出席。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指出,評議中心設立於2012年,目前成立13年半,除了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外,也辦理對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宣導。今年上半年案件主要包含諮詢1.8萬件、申訴7737件以及評議3167件,申訴暨評議案紛爭解決率逾4成多,也有法官肯定評議中心讓訴訟案件數減少。

展望未來業務,杜怡靜表示,新型態金融行為納管後,像金管會後續將公告部分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保法)適用對象,評議中心內部也規劃融資租賃公司納管爭議案件的必要因應措施,像是設置業者聯繫窗口、組成專案小組整理前導案例與內部教育訓練等,後續也會因應虛擬資產業者專法及納管相關措施做相關準備。

羅明才表示,台灣金融業蠻強勢,評議中心應站在消費者立場,來做公正的協調處理。他也提出,目前評議中心運作的業務經費,像是年費是跟金融機構收取,但也會處理後續評議案件,關注評議中心如何從中取得平衡,也關切目前評議中心是租屋,未來是否有思考購買房舍,確保永續經營。

賴惠員勉勵評議中心,若能妥善解決消費爭議,也可維繫民眾對金融機構的信任感,面對未來新興挑戰,盼提供更好服務。

針對財務與人事問題,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回應,預計115年不再向金融業者收取年費,而是改為透過金管會的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來補貼1億2748萬元,確保財務跟人事獨立。另外房舍部分,還是要看旗下周邊單位的租屋狀況等。

杜怡靜說明,針對評議案件案件也向消費者做滿意度調查,滿意度8成,且21個評議委員不能在金融機構有兼職、擔任獨董,多數為學者,不會有利害衝突。以滿意度跟評議委員組成來看,評議中心經得起考驗。目前辦公室為租屋,雖然也在找尋適合地點購屋,但因必須符合交通便利,實際坪數需求也大,因此目前仍相對難找到適合地點。

林志憲說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收入主要包含向金融業收取年費跟服務費,前者偏向維持中心運作狀況,後者主要是負擔評議產生的成本。確實有立委提過年費向金融業收取有點尷尬,明年首次把跟業者收取年費,改為向金管基金申請補助,是蠻大的一項改變。

Comments

I want to comment

◎Welcome to participate in the discussion, please express your views and exchange your opinions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