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港島及部份離島辦公室轉用內地飲用水品牌「鑫樂觀音山」,供應商「鑫鼎鑫」兩名股東夫婦呂子聰及陳碧琳周日(17日)被捕。
呂子聰、陳碧琳及其相關公司「國洋企業」等人,被日本公司指控涉使用虛假文件購買和銷售「哥士的」,入稟索償1.15億港元。「國洋企業」在2023年成功中標,向康文署供應次氯酸納溶液兩年,總值約353萬元。
政府轉用內地品牌桶裝水「鑫樂觀音山」及「Happy喜士」引起熱議,物流署周六(16日)發新聞稿稱,稱未能信納「鑫樂觀音山」供應商能繼續履行合約,決定暫停供應商「鑫鼎鑫」合約。
「鑫鼎鑫」董事兼股東為呂子聰,另一名股東為陳碧琳,兩人為夫妻關係,周日(17日)涉欺詐罪被捕。呂子聰為七間公司董事,有三間以「國洋企業」命名,其中一間「國洋企業有限公司」,在2015年9月被強制清盤。但是在2016年5月,同名的「國洋企業有限公司」再次成立,與「國洋企業(香港)有限公司」同樣涉及2024年的一億元民事索償案件。
翻查資料,「國洋企業」曾在2023年成功中標,向康文署供應次氯酸納溶液兩年,總值約353萬元,由2023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集誌社》報道,呂子聰、陳碧琳及旗下公司亦被指以虛假文件訛客戶,於2024年被民事索償,追討超過一億元。案件的原告是日本公司「雙日株式會社」(雙日),被告分別為呂子聰、陳碧琳、呂子聰的親屬呂美珊、「國洋企業有限公司」(國洋企業)、「國洋企業(香港)有限公司」(國洋香港),及泰國化學品公司「Witcorp Products Limited」。
入稟狀指出,被告涉使用虛假或偽造的文件、虛假陳述,令原告「雙日」於2022年至2023年,與被告國洋企業簽訂10份合約購買化學品氫氧化鈉(俗稱哥士的),及與另一被告泰國公司「Witcorp Products Limited」簽訂10份銷售哥士的合約。
入稟狀指,呂子聰及陳碧琳持有的國洋香港涉使用虛假的提貨單、哥士的產地證書等,令「雙日」錯誤相信合約真實,將會從被告泰國公司收到貨款。
「雙日」於2022年至2023年間,向「國洋企業(香港)」的三間銀行戶口匯款,合共21.5億日元(約1.15億港元)。「雙日」入稟向被告追討涉案的1.15億元,及其他損失。
呂子聰及陳碧琳亦於2017年起,在內地持有「廈門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公司,稱從事批發業務,公司資本達500萬美元,並透過該公司持有一家「廈門華閩酒店有限公司」。呂子聰在內地亦出任「中科聞達(東莞)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該公司曾涉三宗勞務爭議,共涉款人民幣24.2萬元(約26.3萬港元),呂子聰及公司財訴後無執行法庭命令,曾被限制消費。
警方今日(18日)聯同海關公布拘捕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董事呂子聰及股東陳碧琳,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某品牌供應商提供。據了解,兩夫婦於2023年曾經涉及詐騙案被捕,涉嫌用虛假文件獲取貿易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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