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買冒牌水風波持續發酵,當局日前公布終止6份與鑫鼎鑫相關的合約,包括渠務署批出約680萬元化學品合約,以及消防處批出約500多萬元輸入資料服務合約。
政府回覆《香港01》查詢,截至終止渠務署合約當天,鑫鼎鑫向政府供應了約9.6%合約數量的化學品,價值約為港幣66萬元,署方未支付任何款項。鑫鼎鑫就該項目繳交約13.7萬按金,政府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因終止合約所帶來的損失。
消防處回覆查詢表示,按照合約條款,消防處以實報實銷的形式,按承辦商實際提供的服務付款。而有關合約並未展開,因此,並未就合約支付任何款項。
政府於周三(20日)公布終止所有與鑫鼎鑫相關的合約,包括分別由渠務署批出的化學品合約和消防處批出的資料輸入服務合約,合約總額分別為六百多萬元和五百多萬元。
根據政府公告,2025年6月已批出合約中,鑫鼎鑫在6月23日透過公開招標,投得渠務署一份6,862,000港元的合約,為渠務署供應940公噸亞硫酸氫鈉溶液。
政府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合約由負責採購部門直接批出,署方於本月19日終止與鑫鼎鑫有關合約。截至終止合約當天,鑫鼎鑫向政府供應了約9.6%合約數量的化學品,價值約為港幣66萬元,署方未支付任何款項。另外,鑫鼎鑫就該項目繳交相等於合約金額2%的按金,即約13.7萬元按金,政府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因終止合約所帶來的損失。
發言人指,渠務署在批出合約時,會首先考慮技術要求,例如工廠是否有足夠的生產能力、獨立第三方對化學品生產商的ISO9001認證、實驗室對化學品的成份檢測報告、供應品集裝罐箱的檢驗報告等。如未能滿足所有技術層面要求,投標者提交的標書將會被取消資格,最後才審視價格。
至於消防處約500多萬元的資料輸入服務合約,消防處回覆傳媒表示,按照合約條款,消防處是以實報實銷的形式,按承辦商實際提供的服務付款。而有關合約並未展開,因此,並未就合約支付任何款項。
除了上述兩份合約外,政府亦終止另外4份與「鑫鼎鑫」相關的合約,包括為政府港島及離島辦公室提供飲用水的合約,以及3份涉漂白粉等化學品的物流署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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