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交友程找到女子成他的性伴侶後,女方因不滿常被要求墊支飯錢等費用提出分手,男方涉聲稱有女方照片為名,叫她留意「連登」成人台,藉此勒索女方數萬元,並繼續要求性交,最後一次更涉嫌強姦。男方早前經審訊後定8罪強姦、勒索及偷竊等罪成。法官今(3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斥責被告卑鄙無恥和卑劣,報告亦指他對女性存敵意,重犯機會高,判他監禁9年。
被告8罪成包括一項強姦罪
被告黎逸邦(35歲)共被裁定2項勒索、3項偷竊、2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以,及1項強姦罪成,指他於2021年10至11月間,勒索女事主X約8萬元及偷她4.9萬款項,並在漆咸道南百樂酒店及帝京酒店等干犯3宗性罪行。
報告指被告對女性懷有敵意
法官今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欠缺同理心,對女性懷有敵意和過度集中性慾,認為被告重犯性罪行的機會高。
因另相類案件保釋期間犯本案
法官續指,本案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在區域法院案件保釋期間,干犯本案,而且兩案犯案模式如出一轍。
官斥被告卑鄙無恥
法官斥責,被告的行為卑鄙無恥和卑劣。他透過和X建立肉體關係,利用X擔心名譽受損,以恫嚇方式犯案。法官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在「連登」成人台或其他平台,發放X的祼照和個人資料。而被告是否真的擁有相片,至令仍是謎團,法官指假設被告沒有該些照片,憑空捏造擁有相片籍此威脅X,而此舉和他實際擁有相片,罪責沒有分別。而X也無法得知,被告是否擁有該些照片。
事主未有很大心理創傷
法官又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X在性侵後,已作合理調節,其壓力隨時間流逝已退去,沒有很大的心理創傷。法官認為,被告干犯的強姦罪,其嚴重程度較低。考慮以上因素後,法官就8項控罪,判被告監禁9年。
事主X不滿經常要墊支飯錢提分手
本案的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X在交友APP認識,發現為性伴。X不滿被告經常要她墊支飯錢,又以她的名義訂酒店房,因此攤牌要求結束關係。被告知道後聲稱找了私家偵探調查X,並表示手上有X的照片,著X留意「連登」討論區的成人台。
被告以USB多番勒索女事主
被告同時致電X,聲稱已將X的個人資料和照片存入USB,向X勒索金錢,X有支付金錢,被告亦乘機要求性交,X冀令被告「順番條氣」亦有照做。惟被告之後不但未交出USB,更變本加厲再勒索6萬元,並在見面時強姦X;又表示想轉售X的照片,叫X以2萬元贖回。X終向社工求助並報警。
曾以同樣手法勒索另一女子
除本案以外,被告於2022年月8月亦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勒索罪,被判囚17個月。該案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在社交平台「Heymandi」結識21歲事主,兩人相約性交。
事主曾向被告發送她的祼照,她其後獲朋友告知,有人在Telegram群組張貼她的裸照。事主遂追問被告,被告卻要事主支付8萬,否則會繼續張貼其裸照。X於是報警,並繼續與被告「議價」,被告最初同意收3萬,之後又加碼至4萬,在約X見面收錢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 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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