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務處五月起開展「小型無人機行動調配」先導計劃,透過無人機巡邏執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30日)在立法會透露,無人機至今在邊界警區和西九龍總區協助拘捕3人及偵破4宗案件,今年第四季會擴大應用至中環及長洲,並研究加強夜間識別能力,打擊非法傾倒泥頭及爆竊等罪行,計劃進一步擴展應用範圍至鄉郊地區。
選委界議員陳月明關注採購無人機開支及私隱保障,鄧炳強回應指截至6月底,警務處已購置626架無人機,涉及開支2,200萬元,上半年執行267次任務。選委界議員謝偉俊則質疑部門之間應用無人機次數差異,海關使用無人機至今達895次,遠超警方,鄧炳強解釋各部門需求不同,強調會按實際情況改善科技執法,提升效率及保障私隱。
警務處購626部無人機 開支2,200萬元
會上,鄧炳強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無人機技術應用在偵查罪案、邊境巡邏及救援行動中發揮重要作用。他提到,警務處今年五月開展的「小型無人機行動調配」先導計劃,已在邊界警區和西九龍總區協助警方拘捕3人並偵破4宗案件。
陳月明關注各執法部門無人機的採購數量、任務次數及私隱保障機制。鄧炳強公布截至6月30日,警務處是各部門之中購買的無人機數量最多、達626部,涉及2,200萬元,2025年上半年完成267個任務。
謝偉俊質疑部門應用無人機差異大
謝偉俊指,海關使用無人機次數達895次,遠高於警方的267次,「在這麼多個紀律部隊中,海關似乎最有效地使用」,詢問為何警方使用較少。
鄧炳強解釋,各部門需求不同,例如消防處一次救火可能出動多架無人機長時間作業,而懲教署則主要用於設施外圍巡邏,海關則在緝私中使用較多。他強調,當局會按實際情況善用科技,提升效率的同時減少人手壓力。
鄧炳強:過馬路交通違例不是偵查範疇
鄧炳強指,無人機有效用於維持公共秩序、管理人群交通,「警務處在各項大型活動中運用無人機監控人群和交通流向,通過實時影響以及無人機照明和廣播,辨識和提醒潛在安全隱患」,
他說無人機亦適用於懸崖深山等險峻環境的救援行動,「無人機可就倒塌、扭曲變形的瓦礫拍攝高清影像,製作三維模型,以及空投物資」。火災中,無人機可以透過熱成像鏡頭監測火場溫度,未來則會考慮參考內地無人機「拖水喉」救火;在監獄設施管理方面,則可以檢查圍欄損耗情況和建築屋頂的物件。
對於打擊鄉郊非法傾倒泥頭及爆竊案,鄧炳強表示,警方現時已在鄉郊地區運用配備熱成像鏡頭的無人機巡邏反爆竊。中區及長洲警區將會在今年第四季推行先導計劃,未來將在鄉郊地區繼續擴展先導計劃。他強調,「爆竊和盜竊是無人機偵查主要目的」,如行人過馬路的交通違例則不是偵查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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