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代父出頭誤殺和事老 官稱無意殺人卻帶來悲痛後果 囚3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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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接父電話,父要求他到黃大仙與幫他質問一名有積怨的同業,地盤工到場後代父出頭,一名男子充當「和事老」著地盤工停手,地盤工卻雙手推「和事老」胸口令他倒地,「和事老」當場口吐白泡兼左耳出血,兩日後死亡。地盤工事後到警署自首。他今(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求情信稱,其父在他拘留期間亦離世,他已明白事主家人喪親之痛,向他們道歉,希望獲對方原諒。法官譚耀豪指本案屬不幸事件,地盤工無意殺死事主,惟他的行為帶來悲痛後果,判他入獄2年半。

被告章慶樂,34歲,地盤工人。他被控於2024年1月29日,在黃大仙東頭(二)邨旺東樓地下7-11便利店外非法殺死陳坤(59歲)。

案發於黃大仙東頭(二)邨一間便利店對開;事主陳坤後腦着地重創,現場遺下大灘血漬。(讀者提供)
案發現場為黃大仙東頭(二)邨一間便利店對開。(左朗星攝)
事發後死者的朋友事後在場點煙「拜祭」。(左朗星攝)

被告父去年底去世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透露他有多項案底,包括藏毒、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和不小心駕駛等。此外,他曾因搶劫罪,於2022年被判囚40個月。法官亦透露,被告父親於2024年底去世,被告當時被還押,無法出席父親的喪禮。

求情信向死者家人致歉

被告在求情信指,已對事件深感後悔,願接受處罰。他又指其父親去年離世,他因此明白死者家人的喪親之痛,向死者家人致歉,望獲得他們的原諒。

事主倒地被告即離開現場

法官指,本案屬不幸事件,被告無意殺死事主,惟他的行為帶來悲痛的後果。事主倒地和失去知覺後,被告離開現場,沒有替他召來救護車。法官強調,事件令一個無辜的人喪命,需判處阻礙性刑罰。此外,法官亦考慮被告有多項案底,包括涉及暴力的搶劫案底。

法官以監禁4年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等因素而作出減刑,最終判他監禁2年6個月。

被告父酒後行為令人側目

案情指,劉漢平和被告父親均於黃大仙東頭鄒開設回收公司,劉因此認識被告一家。但留不滿被告父親一些醉酒後的行為,兩人因而有積怨。劉有時會在旺東樓的便利店外和鄰居及事主陳坤等人飲酒。被告父間中亦會出現,但其酒後行為令人側目。

被告父曾因酒後在花糟小便與劉起爭執

於2023年9月,劉在便利店外飲酒時,被告父在旁邊的花糟小便,兩人曾爭執並打架,並雙雙被捕,其後獲釋。自此他們的關係更差。

至2024年1月29日晚上6時許,劉和陳坤等多人在便利店外飲酒,被告父即打電話。數分鐘後,被告和另外兩男出現,並包圍劉,被告番質問劉為何上次襲擊其父親,又捉著劉的衣領,劉則稱事件已過去。

雙手推陳胸口令陳後腦著地

陳坤捉著被告手肘,著他不要打架。被告便放開劉的衣領,面向陳。他用雙手推陳的胸口,陳因此向後跌,後腦著地。陳繼而口吐白沫,左耳和後腦流血,並失去知覺。與劉飲酒的兩名男子檢查陳的情況時,被告仍然想衝向陳,但遭擋開。事件報警後,被告即離開現場。陳被送院救治,醫生檢查後發現他腦內出血。他於同月31日凌晨,宣告不治。

被告事後到警署自首

被告其後向警署自首,警誡下稱是其父親致電他,著他到現場,向「阿平」質問為何上次襲擊被告父親。

案件編號:HCCC17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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