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正就47人顛覆案服刑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請求外國制裁本港及中國,在獄中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午(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5日,作交付高院審訊程序,黃表示明白。辯方沒有保釋申請,黃繼續還押。
公眾席今幾乎滿座,多國領事館亦有代表旁聽。有旁聽人士散庭時叫黃保重和「撐住」,黃向旁聽席方向鞠躬。
被告黃之鋒(28歲,報稱自僱人士),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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