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少年男女涉串謀製造爆炸品 案件將交高院審 各准5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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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後山於去年發現大量可疑化學品,5名少年涉管有爆炸品等罪名被捕。案件今(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將押後至9月29日作交付高等法院程序。5名被告均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不得返回案發地點,及依時到警署報道等。

4男1女被告:陳繼植(16歲)、某男童、鍾焯湳(16歲)、沈睿賢(16歲)及吳暟晴(女,17歲)。

5被告同被控串謀製造爆炸品

5名被告同被控1項串謀製造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及1項串謀有意圖縱火罪,指他們於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23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另外兩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即六亞甲基三過氧化二胺、硝酸脲及三硝基苯酚,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以及在同時同地,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並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另被控管有爆炸品

5名被告另被控1項管有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他們於2024年7月23日期間,連同另外兩名少年犯,在九龍觀塘專業教育學院(觀塘分校)的校園建築物的山坡,管有爆炸品,即約0.4克結晶狀苦味酸鉀和約28毫升的酸性溶液混合物,混合物中含有大量化學物,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兩被告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陳繼植及吳暟晴另被控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24年7月25日及某日在香港,明知正接受警方調查,而指示另3名被告,將所有指控推到另一少年被告身上,及根據陳繼植的指示,刪除儲存在手提電話內相關的照片和錄像,務求逃避法律責任。

案件編號:ESCC214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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