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採購飲用水事件,物流署早前終止四份與「鑫鼎鑫」相關合約,包括三份涉漂白粉等化學品的合約。物流署披露,四份「貨到付款」合約政府已付款763,268元,除了飲用水合約的2,268元因鑫鼎鑫有付按金,政府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合約按金,以補償政府因終止合約所帶來的損失,其餘的761,000元,因合約價值低於136萬元,供應不需要繳交合約按金,故此未能以扣除合約按金方法追回。物流署指,會繼續嚴肅跟進上述合約,包括考慮按合約條款向相關公司追討政府損失。
物流署回覆查詢指,今年6月至8月期間,向鑫鼎鑫及與其負責人有關聯的國洋企業(香港)有限公司、國洋企業有限公司批出4份合約,涉及樽裝飲用水、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四張合約都是購買貨品合約,根據政府標準合約條款是「貨到付款」,即確認貨物符合合約列明的要求後,會安排三十日內付款。
其中,署方就樽裝飲用水合約支付2,268元,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合約按金100萬元,以補償政府因終止合約所帶來的損失,並保留所有追究權利。
漂白水及漂白粉合約價值低於136萬 毋須繳交合約按金
至於漂白水及漂白粉合約,物流署已分別支付40萬元及36.1萬元,但物流署指因兩份合約價值低於136萬元(分別是108萬元及71.25萬元),供應商毋須繳交合約按金,故政府未能扣除款項。
物流署指,由於4份合約已終止,政府不會再向承辦商支付任何款項。物流署會繼續嚴肅跟進合約,包括考慮按合約條款向相關公司追討政府損失。
+2
政府飲用水|水從何來? 消息:物流公司取貨處距東莞水公司甚遠政府飲用水|被捕夫婦涉用假文件被索償一億 公司曾奪康文署合約政府飲用水|被捕鑫鼎鑫董事股東兩夫婦 據悉2023年涉詐騙案被捕政府飲用水|值5294萬合約有30日「找數期」 警方稱政府應未付款政府飲用水|鑫鼎鑫曾向樂百氏索報告 據悉標書驗菌要求極為基本「鑫鼎鑫」飲用水|膠桶沒標明不含雙酚A 文獻指雙酚A或擾內分泌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