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男涉虛報有炸彈 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押後9.3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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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自僱男子涉透過電郵及致電報案中心等,向警方聲稱中央駐港機構和啟德體育園五月天有炸彈等虛假消息。男子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被控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今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透露警方已完成調查,並新增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3日,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被告張可佳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時,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資料圖片)

涉虛報中央駐港機構等有炸彈

被告張可佳(35 歲,自僱人士)被控4項《公安條例》下的炸彈嚇詐行為罪,指他於 2025 年5月10日,在香港將明知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公眾電郵發送訊息,意圖令警方相信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另3罪指他於同月13日,分別向兩名警察通訊員 ,傳達明知虛假的訊息,意圖令警方相信啟德主場館或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

涉以金錢利益欲干預終止或改控較輕罪名

被告另被控一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於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該張可佳指示其在荔枝角收押所的訪客聯絡或提供金錢利益予據他所知能非法干預香港執法機構和檢控機關的人,以終止刑事檢控或對該張可佳訴以較輕微罪行。

案件編號:WKCC9003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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