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周一起(25日)至30日在全港公共運輸設施法定禁煙區採取代號「雷火」執法行動,加強打擊違例吸煙行為,衞生署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今日(27日)表示,過去兩日進行逾100次巡查,主要集中在人流較多的公共運輸設施,已發出1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任何人在指定為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即兩日合共罰款2.7萬元。林民聰又稱,下周日(31日)起將新增10個公共運輸設施禁煙區,包括灣仔會展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屯門市中心巴士總站等,已在相關地點張貼禁煙標示及橫額
林民聰今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過去兩日進行超過100次巡查,主要集中在人流較多的公共運輸設施,並已發出1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由於高調宣傳執法行動,他相信市民會更加警惕。
林民聰指,周日新增10個公共運輸設施禁煙區後,全港共有272個公共運輸設施納入禁煙範圍,已在相關地點張貼禁煙標示及橫額,在出入口當眼處展示禁煙區圖則,地上亦有劃線標明禁煙範圍,方便市民辨認。
林民聰提到前年起主力由便衣人員巡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由2022年6000張升至去年約1.3萬張,反映措施加快執法效率。
十個8.31新增為指定禁煙區的公共運輸設施:
(一)柴灣(東)臨時巴士總站;
(二)灣仔會展站公共運輸交匯處;
(三)黃竹坑站公共運輸設施;
(四)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
(五)葵涌葵翠邨公共運輸交匯處;
(六)西貢北潭涌巴士總站;
(七)屯門市中心巴士總站;
(八)東涌發展碼頭巴士總站;
(九)屯門友愛(南)巴士總站(臨時停用);及
(十)元朗(德業街)巴士總站。
衞生署表示,任何人在指定為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違例吸煙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政府呼籲吸煙人士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尋求專業戒煙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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