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周一起(25日)至30日在全港公共運輸設施法定禁煙區採取代號「雷火」執法行動,加強打擊違例吸煙行為,控煙酒辦稱截至昨日(28日)下午五時,在公共運輸設施進行203次巡查,並發出3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以每張罰1,500元計、即共罰款5.85萬元。
對於有指有控煙酒辦前線執法人員遭上司設定執法目標,質疑被「跑數」。控煙酒辦稱,為執法工作規劃設下參考基準,目的是讓各小組安排人手調配及執法工作優次時有所參考,並非就檢控數字為前線人員設硬性指標。控煙酒辦強調,前線人員只會在發現實際違法情況下執法,並不是要硬性追趕達致某個指標。
有為執法規劃設參考基準 控煙酒辦:非就檢控數字設硬性指標
控煙酒辦指,一向按照《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執法及作人手調配,並為員工制定嚴格工作指引和提供專業培訓,為執法工作規劃設下參考基準,目的是讓各小組安排人手調配及執法工作優次時有所參考,並非就檢控數字為前線人員設硬性指標。控煙酒辦強調前線人員只會在發現實際違法情況下執法,並不是要硬性追趕達致某個指標。
至於周一起至30日在全港公共運輸設施法定禁煙區採取代號「雷火」執法行動,控煙酒辦稱截至昨午五時,控煙酒辦人員在相關執法行動中,在公共運輸設施進行了203次巡查,並就有關違例吸煙行為發出了3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十個8.31新增為指定禁煙區的公共運輸設施:
(一)柴灣(東)臨時巴士總站;
(二)灣仔會展站公共運輸交匯處;
(三)黃竹坑站公共運輸設施;
(四)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
(五)葵涌葵翠邨公共運輸交匯處;
(六)西貢北潭涌巴士總站;
(七)屯門市中心巴士總站;
(八)東涌發展碼頭巴士總站;
(九)屯門友愛(南)巴士總站(臨時停用);及
(十)元朗(德業街)巴士總站。
衞生署表示,任何人在指定為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違例吸煙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政府呼籲吸煙人士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尋求專業戒煙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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