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孖生兄弟2020年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有「和你Sing」活動中,涉破壞商場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兩人犯案時僅15歲,經審訊後被裁定刑毀及拒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二人現已21歲,且都是大學生,他們原本否認指控,在控方結案後,今(28日)改為認罪,並稱已作出賠償。裁判官崔美霞指案情嚴重,不能因他們犯案時年輕而輕判,判監7個月。
兩被告因另涉暴動罪被判教導所
兩名被告戴嘉正和戴嘉平,現年21歲,分別為都市大學及恒生大學的學生,兩人承認一項刑事毀壞,指他們於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崔官曾在2022年裁定二人脫罪。控方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另外,兩被告早前因 7.1金鐘案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入教導所。
兩被告已各自向喜茶賠償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案發時僅15歲,有義工經驗,二人已各自向「喜茶」賠償了3700元,他們父母在求情信稱他們本性善良。戴嘉正早前讀完電氣佈線和水喉匠課程,目前正修讀多媒體剪接課程;戴嘉平目前就讀大學二年級。辯方望法庭以10.5月作為起刑點。
官稱案情非常嚴重
崔官判刑時指,案發當日有人群響應「和你sing」活動聚集,黑衣人帶備工具,趁人多進行破壞。戴嘉正阻礙保安介入,導致店舖蒙受嚴重損失。被告的破壞行為引來群眾圍觀,更有人開傘和踢警員,令黑衣人得以逃走,案情非常嚴重。
不能因年輕而輕判
崔官直指,被告雖然年輕和初犯,但不能因此而輕判,判刑須反映阻嚇性和刑責。崔官採納10個月作為起刑點,考慮認罪及二人已在教導所服刑約9個月,遂就刑毀罪判監7個月,就戴嘉平的拒捕罪判監5個月,與其刑毀罪同期執行。
戴嘉平曾踢警逃走
承認案情指,當日晚上商場有「和你sing」活動,2名便衣警員在商場執勤,喬裝「喜茶」顧客。晚上8時許,3名穿黑色衣物的蒙面男子衝入「喜茶」,用石頭敲打玻璃門和收銀機,便衣警即時上前制止,黑衣人猛烈反抗,戴嘉平被制服。與此同時,另一便衣警用手把他箍住,但他不停反抗,把警員拖出店外。警員表明警員身份,亦把戴拖落地上。其後有人踢警員的背部和扯他的背囊,戴趁亂逃走。
戴嘉正曾阻保安
在警員制服同案被告期間,戴嘉正上前問警員「咩事」,警員喝令他:「警察做緊嘢,行開!」戴嘉正之後離開。閉路電視顯示,戴嘉正在黑衣人破壞期間,嘗試阻止一名走向「喜茶」方向的保安員;「搶犯」事件、兩被告離開「喜茶」,在商場會合及回家亦被拍到。
控方指,兩被告夥同同案2名被告一起搗毀「喜茶」,戴嘉正負責把風,戴嘉平負責破壞,另戴嘉平被制服時猛烈掙扎,抗拒警員拘捕他。
案件編號:STCC 13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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