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歲本地女子涉於今年3至5月期間,協助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短片,及在社交平台呼籲他人參與投票,意圖推翻及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權,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罪。案件今午(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答辯,以待辯方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及索取文件,蘇官另要求辯方須於10月24日通知法庭其答辯意向。被告的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候訊。
被告藍菲(19歲,無業)被控一項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她於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30日期間,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涉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投票予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意圖引起中國及香港居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產生憎恨或藐視,並意圖煽惑他人循不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不遵守法律及作違法行為。
案件編號:WKCC374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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