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人陳燿陽涉恐嚇及襲擊其妻李明慧案,今(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陳否認刑事恐嚇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三罪,署理主任裁判官署理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9月10日開審,預計審期3天,將以中文進行。被告續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保釋條件另新增一項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陳燿陽(58歲,商人)被控1項刑事恐嚇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25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村道50號某單位,威脅女子陳李明慧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以及同日同地襲擊陳李明慧,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庭上透露,控方將傳召被告太太及醫生等共四名證人,陳或會出庭作供,除此以外沒有任何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22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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