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審計署:除審核政府帳目 還考慮項目風險等多項因素

Date: Category:社会新闻 Views:1 Comment:0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周日(17日)召開緊急會議,與相關人員討論近日有關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事件,並在會上決定採取三重行動,包括主動邀請審計署就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進行審查,審計署於周一(18日)凌晨作出回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中)今日(17日)結束休假,召開緊急會議,與相關人員討論近日有關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事件,並決定採取三重行動跟進。

​就財庫局邀請進行審查,審計署回應稱,署方根據《核數條例》(第122章)進行審核帳目是否妥善的工作,確保政府和公帑的財政及會計帳項,均屬妥善,而且符合公認的會計標準,而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亦屬審核範圍之內。

審計署作為政府帳目的審計師,在審核帳目的過程中,必會查找不足,如發現有不足之處或違規情況,定會如實報告,當中包括以管理建議書的形式,提出可改善之處及建議交予相關決策局/部門以作跟進。

8月17日下午在香港壁球中心後樓梯所見,大量「觀音山」牌飲用水空桶砌成一面牆。(廖雁雄攝)

此外,審計署除審核政府帳目的工作外,還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項目的重要性、時間性、涉及的公帑及風險,以及所帶來的裨益,而決定會否就特定事項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

有關正在考慮調查及正在調查的所有事項,按與政府關於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的保密規定,均屬機密資料。因此,署方不可向外披露是否正在考慮調查或正在調查任何事項。

+2

Comments

I want to comment

◎Welcome to participate in the discussion, please express your views and exchange your opinions here.